设为首页 | 添加到收藏夹 login   register 网站建设 | 网站推广 | 首页广告 | 关键词广告 | 个性化会员 个性化会员 | 榜上有名 榜上有名 | 关于我们
中国礼品展览网-广告礼品;商务礼品;工艺礼品
  首 页 商业机会 品牌加盟 礼品企业 产品报价 行业资讯 行业会展 礼品缘地 时尚潮流 人才招聘 品牌专区  
放大镜 搜索:
 小标 当前位置:首页> 时尚潮流
时尚潮流 | 饰品风尚 | 工艺礼潮 | 行业标准 | 时尚法规 | 礼品动态 | 绚丽多姿 发布相关文章
广告
垂询热线:0571-87756379

深圳市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

发布时间:2008年4月25日
Audo look6.0下载

  化妆品经营者一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,要立即停止销售,公告召回已售产品并及时报告。昨日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,市食药监局发布《深圳市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指导规范》,规定化妆品标签应标识的内容。该规范将从下月1日起实施,届时化妆品将配备内容统一的“身份证”。

  按规定,在深圳销售的国产化妆品应标明生产日期、保质期,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,同时在标签上注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,并加贴“QS”标志。另外,化妆品标签上还应注明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号和生产许可证号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需标明批准文号。《规范》还明确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标明批准文号,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标明备案文号。

——信息来源:中国礼品展览网  
[ 收藏该内容 ] [ 打印 ] [ 返回顶部 ] [ 关闭
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信息内容的真实性,准确性,合法性由企业负责.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.
- 关于我们 - 网站导航 - 本站服务 - 榜上有名会员 - 网站建 - 网站推广 - 网站广告 - 友情连接 - 诚聘英才 -
中国礼品展览网 Copyright 2003-2008lpzhan.com,all rights reserved
客服电话:0571-87756379 邮箱:post@lpzhan.net (请将%改成@)

广告合作:点击这里可即时交谈 客户服务:点击这里可即时交谈
浙B2-20050358ICP经营许可证 法律顾问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110报警服务